|
|
|
|
關於投保 
- 本保險計劃服務適用於香港註冊機構;
- 本保險計劃可由你們自行設定,也可由我們專人設計,我們將按保障項目釐定保費;
- 若投保前十二個月內曾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你們必須提供過往的賠償紀錄(賠付率)給我們作釐定保費之用;
- 本保險計劃的保費必須以整體承擔,不會因個別僱員的賠償記錄而受到影響;
- 本保險計劃的保費由僱主全數支付,所有合資格僱員必須參加。
- 參加本保險計劃之投保僱員最少5名或以上;
- 僱員必須持具香港/澳門身份証或香港有效工作證;
- 僱員及配偶之投保年齡為十六歲至六十五歲以下;其子女之投保年齡則須為出生後十五天至二十三歲,其中十九至二十三歲的子女投保時必須提供有效學生証明。
- 你們需提交要保書、報價同意書及僱員名單表;
- 我們將根據上述資料繕制保險合約及繳費通知單;
- 繳交首期保費後,保險合約即行生效。
- 我們在每一個保單年度終結時,保留更改續保條件的權利;
- 我們將在保單滿期前一個月向你們發出《續保通知信》、《保險利益承保表》、《僱員名單表》、《員工賠償數據》等資料;
- 若你們同意續保,請在續保通知信上簽署,並交回我們,我們將為你們繕制保險合約。
關於資料變更 
- 投保單位根據本公司制定批改申請書把正式任用加入/退出或更新僱員資料於31天內填報;
- 本公司將根據該資料簽發批改批單;
- 任何受保僱員自加入或退出保險計劃,即自加入或退出本計劃起增收或退還部份保費;
- 倘受保僱員在保險有效期內身故,投保單位為這名受保員工所繳付之當年保費餘額將不會退還。
關於理賠索償 
- 受保僱員/申請索償者必須在診症後九十天內填寫《團體門診醫療索償申請表》,連同收據正本寄回本公司,逾期申請均不獲處理。
- 若申請專科、X光化驗、物理治療及脊椎治療索償,請提供有關之註冊西醫推薦書。
- 受保僱員/申請索償者必須在出院後三十天內填寫《團體住院醫療索償申請表》,並須由受保人主診之註冊西醫填寫《住院醫療保險主診醫生証明書》,連同收據正本寄回本公司,逾期申請均不獲處理。
- 所有保單內列明之〝非承保範圍〞均不予受理。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