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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就顯譽傳承保險計劃

宏就顯譽傳承保險計劃

Product Summary

努力耕耘的成果應悉心管理,讓財富永垂不朽,締造豐盛人生,進而惠及後代,成為歷久不衰的家族瑰寶。

宏就顯譽傳承保險計劃(「本計劃」)為分紅保險計劃,能助您達成不同的財務目標,實現資產增值、退休規劃,豐碩成果世代傳承。

於推廣期內成功投保,可享以下優惠!

高達50%續期保費折扣,按此了解優惠詳情

Product Icons
 

潛在財富增值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

 

充裕壽險保障

 

轉換年金權益

計劃特色

 創富增值 成就豐盛人生

終期紅利 累積財富

本計劃提供終期紅利1,助您累積財富。終期紅利為一次性分紅,並非保證。由第3個保單週年日起,於保單退保或保單滿期時將派發終期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而於受保人身故時將派發終期紅利之面值(如有)。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 助您鎖定回報

為配合您的理財需要,由第15個保單週年日開始及其後每個保單週年日,您可申請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2以鎖定保單中指定百分比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有關申請需於相關保單週年日起計的30日內(包括保單週年日當日)被本公司接收。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此權益一次,而每次申請之最低百分比為10%,所有申請之累計百分比上限為50%。申請作鎖定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將轉移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並成為鎖定終期紅利,鎖定終期紅利金額可獲得保證,並按非保證利率積存生息(如有)3。您亦可從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提取金額靈活運用。

 

 人壽保障 財富傳承所愛

充裕壽險保障

本計劃提供充裕的壽險保障至受保人138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財富將以壽險保障形式傳承摯愛,成為家人堅實的財務後盾。而隨著年齡漸長,財務責任隨之減少,本計劃的壽險保障將逐漸下降,以平衡不同人生階段的保障需要。

如受保人於保單有效期內身故,我們將向受益人提供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以下最高者:
(i)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壽險之保額的指定百分比4
(ii) 基本壽險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0%;或
(iii)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壽險之保證現金價值;
+ 終期紅利的面值1(如有);
+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
─ 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當支付身故賠償後,保單會隨之終止。

身故賠償賠付方式

您可在受保人在世時,訂立身故賠償的賠付方式5。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20年期或30年期,每年一次定額向受益人支付相關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總金額少於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單持有人沒有於受保人身故日前確認身故賠償之賠付方式,我們將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予受益人。

 

 退休規劃 靈活自主

全數退保賠付方式

不同人生階段會有不同的財務需要。如需作出全數保單退保,本計劃將支付退保價值。您可自選以一筆過6或分期7方式收取有關金額8,令資金調配更具彈性,切合所需。

就分期方式而言,於保單有效期內,及由受保人年屆65歲的保單週年日起及其後每個保單週年日,您可申請行使「轉換年金權益」,將保證現金價值、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1(如有)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於扣除所有未繳付的保費(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後轉換為年金,有關申請需於相關保單週年日的30日前被本公司接收。上述金額將轉移至「轉換年金權益戶口」並成為年金總額。您可選擇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收取年金,作為穩定的退休收入來源。如上述金額少於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您沒有明確選定支付方式,您將以一筆過方式收取有關金額。

 

  保單貸款 應付不時之需

如在保單有效期內有資金需要,可申請保單貸款9作應急之用。

 

 保單貨幣選項

為配合您對不同貨幣儲蓄的需要,本計劃備有港元及美元作為保單貨幣。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區患病或因意外受傷,可免費獲得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10的周全保障。

計劃細節

宏就顯譽傳承保險計劃

投保年齡 15天至70歲
保障年期 至受保人138歲
保費供款年期 5年
保費繳付模式11 年繳或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12
保單貨幣 港元/美元
最低保額 4,000,000港元/500,000美元
最高保額 100,000,000港元/12,500,000美元

備註:

  1. 終期紅利為一次性紅利,而且為非保證。於保險建議書展示的終期紅利只作參考。已公佈的終期紅利並非永久構成保單的一部分,其現金價值及面值之金額可於其後公佈時減少或增加,而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將會相等於或少於其面值。於保單退保時或保單滿期時將支付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如有),而於受保人身故時將支付終期紅利的面值(如有)。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在某些情況下,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可能為零。終期紅利金額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投資的表現影響,因此該金額相對較為波動且不時上升下跌。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終期紅利之權利,過往紀錄並非未來表現的必然指標。有關詳情請參閱本計劃的產品小冊子之重要資料第5及6項,以及「非保證利益」風險。
    終期紅利將由第3個保單週年日起,於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支付:
    a) 本公司支付身故賠償時;或
    b) 保單被退保時;或
    c) 保單到了保單滿期日時。
  2.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的每次申請之最低百分比為10%,所有申請之累計百分比上限為50%。該申請必須完全符合本公司的申請要求及確認後,才可行使此項權益。保單持有人於保單有效期內可行使此權益次數不限,惟每個保單年度只可申請行使一次此權益。本公司每次只會就每個書面形式申請處理一次終期紅利管理權益的行使。於申請行使此權益時,保單內必須沒有任何保單負債。申請獲本公司批核後,鎖定終期紅利金額可獲得保證。如申請獲本公司批核,申請作鎖定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會在切實可行的期限內盡早轉移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成為鎖定終期紅利,並按照由本公司自行酌情並不時制定的利率積存生息(如有)。您亦可隨時向本公司申請以一筆過方式提取部分或全部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內的鎖定終期紅利及累計利息(如有),而毋須保單退保,惟提取的金額不可低於由本公司不時釐定的最低金額。
    鎖定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只會在該申請獲本公司成功批核後而釐定。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等於鎖定終期紅利及累計利息(如有)並減去從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已提取之金額(如有)。於本公司完成轉移所申請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後,相關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如有)及面值(如有)會按比例調整。同時,其後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如有)及面值(如有)亦會按比例調整。鎖定終期紅利將不可被還原或逆轉為終期紅利。有關詳細資料,請參閱保單條款。
  3.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的利率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現時港元保單及美元保單的積存年利率分別為3.45%及3.9%。上述積存年利率不適用於「轉換年金權益」。
  4.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壽險之保額的指定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受保人身故日於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壽險之保額的指定百分比
    「無憂日」之前 100%
    「無憂日」起首個保單年度內 95%
    「無憂日」後第2個保單年度內 90%
    「無憂日」後第3個保單年度內 85%
    「無憂日」後第4個保單年度內 80%
    「無憂日」後第5個保單年度內 75%
    「無憂日」後第6個保單年度內 70%
    「無憂日」後第7個保單年度內 65%
    「無憂日」後第8個保單年度內 60%
    「無憂日」後第9個保單年度內 55%
    「無憂日」後第10個保單年度內 50%
    「無憂日」後第11個保單年度內 45%
    「無憂日」後第12個保單年度內及其後 40%
    「無憂日」指緊接受保人70歲生日的保單週年日或第20個保單週年日(以較後者為準)。若受保人的生日及保單週年日為同一天,「無憂日」則為受保人70歲生日當天的保單週年日或第20個保單週年日(以較後者為準)。
  5.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如有)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同時派發。如受益人於本公司全數賠付身故賠償前的任何時間內身故,本公司將一筆過支付身故賠償的餘額及累計利息(如有)予已故受益人的遺產代理人,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6. 若選擇一筆過方式,保單將於全數支付退保價值後隨即終止。
  7. 若選擇分期方式(即行使「轉換年金權益」),如轉換年金權益申請獲本公司審批,有關金額會在切實可行的期限內盡早轉移至轉換年金權益戶口並成為年金總額,而其餘的保單存款(如有)將會一筆過支付予保單持有人。實際轉換的金額只會在該申請獲本公司成功批核後而釐定。保單持有人一旦遞交申請行使此權益後,該申請將不可作出任何變更、取消、撤回或終止。為免存疑,年金總額將不可被還原或逆轉為保單價值。
    行使轉換年金權益後,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及面值(如有)、期滿利益、身故賠償、終期紅利管理權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如有)及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將隨即不適用。同時,仍未派發的年金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年金同時派發,而保單即告終止。保單持有人可於年金期內作一次一筆過全數提取轉換年金權益戶口的價值,而保單即告終止。倘保單持有人(即年金領取人)為個人,並於年金期內身故,我們將一筆過支付轉換年金權益戶口的價值予已故保單持有人的遺產代理人,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8. 無論以任何形式收取保單退保的有關金額,有關金額可能較已繳保費總額為低。
  9. 保單貸款之利率並非保證不變,詳情請向中國人壽(海外)查詢。
  10.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本公司不會對其服務素質作保證,亦不會就有關服務負任何責任。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11.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12.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3%,最低收費為200港元/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4%,而有關利率為保證。

重要資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責任,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

重要資料
免責聲明

重要資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產品完整的定義、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有關產品的保單文件。此外,請詳閱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1. 本保單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或「我們/我們的」)承保,中國人壽(海外)負責保單的內容、核保及賠償事宜。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產品所涉及的風險,以及考慮產品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
     
  2. 所有核保及理賠決定均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我們將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接受或拒絕投保申請,如屬拒絕申請個案,我們將退回全數已繳交之保費(利息除外)。
     
  3. 除外責任 - 如受保人參與下列活動或下列情況直接或間接引致的後果發生在受保人身上,則不在本保單下意外身故保障的責任範圍內:(a) 在宣戰或不宣戰之戰爭、內戰、革命或任何軍事行動;(b) 叛亂、騷動、暴動、罷工或恐怖活動;(c) 由於核子武器、核子游離輻射、核子燃料或其燃燒後產生的廢料所致輻射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燒包括自發的核子分裂在內;(d) 在宣戰或不宣戰之戰爭期間、任何軍事行動期間或鎮壓叛亂時,受保人服役執行任務;(e) 直接或間接因受保人參與空中飛行引致,如受保人以乘客身份乘搭商業航空公司按規定的載客航線行駛的飛機除外;(f) 無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受保人作出或企圖作出蓄意自我傷害或自殺(不論是否屬重刑罪) ;(g) 分娩、懷孕、小產或墮胎,儘管由意外引致加速或產生;(h) 受保人因疾病、傳染病或非意外事故而施用外科手術;(i) 毒藥、毒氣或毒霧,不論服用或吸入時自願與否。受保人在火災中意外吸入者除外;(j) 受保人以專業運動員身份參與運動或透過該運動賺取收入或報酬;(k) 受保人參加狩獵、攀山、賽車、賽馬、滑雪、滑水、潛水、降傘、飛翔、拳擊或其它各種競賽或表演;(l) 事故發生時,受保人正以職業司機身份在香港及澳門以外地區進入、駕駛、操作、維修、乘搭或離開車輛或任何陸上運輸工具;(m) 被襲擊、被謀殺、叛亂、暴動、民事騷亂、罷工或進行逮捕,而事發時受保人是全職或兼職警務人員或受訓學員,或是懲教署官員或成員;或(n) 被襲擊、被謀殺、叛亂、暴動、民事騷亂或罷工,而事發時受保人任職消防員或以消防員身分當值並在發生火警時參與滅火或救人及保護財產活動。

    另一方面,本產品小冊子所載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重要不保事項及限制的詳盡條款及細則,例如不可爭議條款、自殺及欺詐等,請參閱「保單規章」。

  4. 欠繳保費/自動保費貸款 -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期準時繳交保費。倘若在繳費寬限期前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所有保單貸款均帶利息,並以我們不時採用的利率計算,而有關利率則刊登於公司網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將成為保單負債的一部分。當貸款餘額相等或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將會被取消而您將蒙受有關保障及財務損失。在此情況下,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包括利息),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5. 紅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計劃屬於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保險計劃,從保單收取的保費將會按中國人壽(海外)之投資策略投資在不同資產上。保單持有人將根據其保單利益條款內有關條款透過宣佈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分享中國人壽(海外)投資資產中的盈利。中國人壽(海外)會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時確保保單持有人和中國人壽(海外)之間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國人壽(海外)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紅利及/或積存利率一次,現時紅利及/或積存利率的預期並非保證,改變會隨著相關保單的整體表現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營運開支、理賠、佣金、續保率、過往經驗及對未來展望。此外,中國人壽(海外)亦會考慮所有因素的過往經驗及未來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資回報 – 包括利息收入、紅利收入、息率前景及與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動。

    支出 – 包括與產品直接(例如:佣金、核保支出、保單繕發及繳付保費費用)及間接(例如:一般行政費用)有關的費用。

    保單持續性 – 包括保單終止及部分退保的經驗。

      註:過往紅利派發或派息的表現,並不代表本保單將來派發紅利或派息的指標。 

  6.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 中國人壽(海外)致力維持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提供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投資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如政府及公司債券在內的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證的財政責任。為提高資產的財務表現,中國人壽(海外)會投資於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工具如互惠基金、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於物業或商業機構。

    投資組合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區及/或行業。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改變。中國人壽(海外)會於年結通知書內就有關改變而造成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變更及對保單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中國人壽(海外)目前就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產品之投資策略如下:
     
    資產類別 目標資產組合 (%)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50% 至90%
    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 10% 至50%
    有關中國人壽(海外)過往紅利的資料、紅利及/或派息理念、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
     
  7. 冷靜期之權利 - 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惟您必須未曾於本保單下作出過任何索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發出新保單或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21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本產品有哪些風險?
信貸風險: 本產品由中國人壽(海外)發出的人壽保險產品。任何已繳保費將成為我們的資產的一部分,而我們的財務實力將影響我們履行保單條款的責任,因此本產品受我們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退保風險: 本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匯率及貨幣風險: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例如政治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而在轉換貨幣時也可能因匯率波動而招致經濟損失。您應留意潛在的貨幣風險並決定應採用哪種保單貨幣。
通脹風險: 由於通脹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即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所有有關保單條款及責任,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及/或回報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流動性及提取風險: 您須持有保單及繳付保費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滿期日前退保,您將蒙受財務損失。倘若您從保單中提取部分款項,將會影響您的保單價值、身故賠償及其他保單價值及需繳付有關手續費(如有)。
非保證利益: 本計劃包括非保證利益及/或回報。將來可得的確實利益及/或回報可能與產品資料所顯示之利益及/或回報不同,而產品資料僅作說明之用。
保單終止: 倘若(a)本保單失效或退保;(b)本公司已支付保單期滿利益;(c) 本公司已賠付身故賠償;(d)於保費到期後31日內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保證現金價值;或(e)保單負債等於或多於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單將會被取消。

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包含之所有資料,包括文字、圖表、相關網站或其他項目只作一般參考用途,並非旨在提供適用於各產品及服務的所有條款及不適用範圍。詳細資料請參閱實際保單或有關產品或服務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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