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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海外)推出「危疾全護保障計劃」

一家保額,互通互享 多重保障三大嚴重病症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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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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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香港)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風1是香港最常見的嚴重病症,即使康復後仍有復發的可能,隨之而來是長期的醫療開支及沉重的經濟負擔。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推出全新旗艦危疾產品 -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危疾全護 / 計劃),涵蓋多達176種病症,並就上述三大嚴重病症,提供多重嚴重病症保障,為客戶的健康持續護航。危疾全護具有「家庭共享保障」的特點,屬香港市場罕有,各家庭成員的「多重嚴重病症保障」可以互通使用,讓家人享有更周全的家庭保障。

涵蓋多達176種病症
計劃涵蓋88種特別疾病,包括早期疾病及兒童疾病,以及88種嚴重病症,包括常見的癌症、中風和心臟相關疾病等,從多方面守護客戶的健康。

多重嚴重病症保障,高達320%額外賠償
即使在首次嚴重病症索償後,客戶仍可享有「多重嚴重病症保障」至88歲。計劃就三大常見嚴重病症 - 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風提供多達4次「多重嚴重病症保障2」,總賠償額高達額外原保額320%3,為客戶提供持續保障。

一家保額,互通互享
只要與家人同時成功投保,家庭成員的「多重嚴重病症保障」之總賠償額就可互相通用。若任何一名家庭成員不幸確診癌症、急性心肌梗塞或中風,即使他的個人保障額已達總賠償額上限,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仍可以就該受保病症索償。

其他特色包括:
• 保障合資格的非受保病症 - 即使投保人確診非受保的病症,只需符合有關條件4,亦同樣受保,可獲預支原保額50%
• 首10年升級保障 - 若投保人於首10個保單年度確診任何受保嚴重病症或身故,將獲支付高達額外原保額52%的賠償
• 保費豁免保障 - 若未滿18歲的受保人之父母,或成年受保人之配偶不幸於保費供款期內身故,將獲豁免未到期的保費5
• 兼備儲蓄功能 - 計劃派發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6,讓客戶兼享潛在回報


成功投保 可享折扣優惠
由即日起至11月30日,凡成功投保危疾全護,可享有高達30%首年保費折扣優惠7

有關「危疾全護保障計劃」的詳情,請瀏覽產品專頁

中國人壽(海外)推出全新旗艦危疾產品 -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
中國人壽(海外)推出全新旗艦危疾產品 - 「危疾全護保障計劃」

 

 

 

 

備註:

1. 資料來源: 衛生防護中心-生命統計數字
2. 假設沒有使用「家庭共享保障」及「關懷子女延伸保障」
3. 「多重嚴重病症保障」保障至受保人88歲,每次賠償金額相等於原保額80%,總賠償額高達額外原保額320%。假設受保人單獨投保,而「家庭共享保障」及「關懷子女延伸保障」並不適用。
4. 符合「全安心保障」病症之條件:
1) 受保人於確診日期起計生存超過14日(包括首尾2日);及
2) 受保人因該病症需入住醫院的深切治療部連續7日或以上,並曾因醫療必需而使用生命支持設備進行治療 (輸液和任何監控設備除外);及
3) 該病症並不符合本計劃下任何一種受保特別病症或受保嚴重病症之定義。
5. 父母或配偶於保單生效日時須為50歲以下,方可享有保費豁免保障。
6. 終期紅利為非保證的一次性分紅,並非永久附加於保單上,在日後公佈時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及面值之金額或會有所增減,而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將會相等或少於其面值。中國人壽(海外)將於保單退保時或保單滿期時派發終期紅利之現金價值;或於受保人身故時或當「特別疾病保障」、「嚴重病症保障」及「全安心保障」之總賠償達原保額100%時派發終期紅利之面值。
7.   保費折扣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單張。

 

上述資料僅供參考,並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產品小冊子、保險合約條款及宣傳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