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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明白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就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所負有的責任。本公司僅將為合法和相關的目的收集個人資料,並將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本公司所持個人資料的準確性。本公司將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性,及避免發生未經授權或者因意外而擅自取得、刪除或另行使用個人資料的情況。

閣下的個人資料為自願提供。敬請注意,如果閣下不向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閣下要求的資料、產品或服務。

在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本聲明”),下列詞語將具有以下的含義:

“本公司關聯方”指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本公司任何聯營公司、以及本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母公司任何聯營公司,為避免疑義,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集團內之公司(“本公司關聯方”應作相應解釋)。

目的:本公司不時有必要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下列用途:

  1. 向閣下推介、提供和營銷本公司、本公司關聯方或本公司聯合品牌合作夥伴的產品/服務(參閱下文“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 部份),以及提供、維持、管理和操作該等產品/服務;
  2. 處理和評估閣下就本公司及本公司關聯方的產品/服務提出的任何申請或要求;
  3. 向閣下提供後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健康檢測和/或健康管理服務)及執行/管理已發出的保單,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更改、變更、撤銷、續期或恢復;
  4. 就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提供的任何產品/服務而由與閣下或其他索賠方提出的、針對閣下或其他索賠方提出的、或者其他涉及閣下或其他索賠方的任何索賠相關的任何目的,包括對索賠進行調查;以及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無論是否與就此申請而發出的保單有關)所需的目的;
  5. 評估閣下的財務需求;
  6. 為本公司和 / 或本公司關聯方設計新的產品/服務或改進現有的產品 / 服務;
  7. 為本公司和 / 或本公司關聯方、金融服務行業或相關的監管機構的統計或類似目的進行市場或精算研究;
  8. 基於本聲明所列的任何目的,將本公司不時持有並與閣下有關的任何資料進行調查;
  9. 滿足任何適用已存在、現有或將來法律、規則、規例、實務守則或指引要求,或協助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其他地方的警方或其他政府或監管機構執法及進行調查;
  10. 進行身份和/或信用核查和/或債務追收;
  11. 開展與本公司業務經營有關的其他服務;
  12. 就閣下在本公司持有的任何帳戶或本聲明未來的變更發出行政性通訊;
  13. 根據第112章 《稅務條例》中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規定,進行所需的盡職審查程序;及
  14. 與上述任何目的直接有關的其他目的。

個人資料的移轉:個人資料將予以保密,但在遵守任何適用法律條文的前提下,可移轉予:

  1. 任何本公司關聯方;
  2. 就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提供的任何產品/服務而由閣下或針對閣下提出的、或其他涉及閣下的任何索賠相關的任何人士(包括私人調查方和索賠調查公司);
  3. 就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所提供產品/服務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或第三方,包括任何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基金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機構或金融機構;
  4. 就業務經營關係向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提供行政、技術、數據處理、電訊、電腦、支付、債務追收、電話中心服務、直接促銷服務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或第三方;
  5. 協助收集閣下資料或與閣下聯絡的其他公司,例如研究公司、信貸資料機構或(在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下)追討欠款公司;
  6. 本公司權利或業務的任何實際或建議的承讓人、受讓方、參與者或次參與者;
  7. 任何適用已存在、現有或將來法律、規則、規例、實務守則或指引要求或規定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政府部門或其他適當的政府或監管機關(被移轉的資料或會進一步轉交予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政府部門或適當的政府或監管機關);
  8. 任何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行業協會或聯會;及
  9. 預防保險詐騙偵測的人士,而他們只能在有合理需要履行預防保險詐騙目的之情況下才可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保險理算人、代理和經紀;僱主;醫護專業人士;醫院;會計師;財務顧問;律師;防欺詐組織;其他保險公司(無論是直接地,或是通過防欺詐組織或本段中指名的其他人士);和保險業就現有資料而對所提供的資料作出分析和檢查的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會提供給上述任何一方(該方可能位於香港境內或境外)。而就此而言,閣下同意將閣下的資料移轉至香港境外。

閣下的個人資料將僅為上文中規定的一個或多個有關目的而被移轉。如欲瞭解本公司為推廣或促銷目的而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的政策,請參閱下文“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部份。

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本公司打算:

  1. 使用本公司不時持有的閣下的姓名、聯絡資料、產品和服務的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和行為、財政背景和統計數據以進行直接促銷;
  2. 就本公司、本公司關聯方和本公司聯合品牌合作夥伴可能提供下列類別的產品和服務進行直接促銷(包括提供獎賞、客戶或會員優惠計劃):
    1. 保險、年金、銀行、財富管理、退休計劃、投資、金融服務、信用卡、證券以及相關產品和服務;及
    2. 有關健康、保健及醫療、餐飲、體育活動、會籍及相關產品和服務;
  3. 上述產品和服務將可能由本公司和/或下列機構提供:
    1. 任何本公司關聯方;
    2. 第三方金融機構;
    3. 提供本部份第2段所列的產品及服務的本公司、本公司關聯方和本公司聯合品牌合作夥伴;
    4. 第三方獎賞、客戶或會員或優惠計劃的提供者;及
    5. 支援本公司或任何以上所列機構提供本部份第2段所列的產品及服務的外部服務提供者;
  4. 就業務經營關係向本公司和/或本公司關聯方提供行政、技術、數據處理、電訊、電腦、支付、債務追收、電話中心服務、直接促銷服務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或第三方;
  5. 協助收集閣下資料或與閣下聯絡的其他公司,例如研究公司、信貸資料機構或(在出現拖欠還款的情況下)追討欠款公司;

閣下可隨時撤回給予本公司有關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及提供予第三方作直接促銷用途的同意,而本公司將在不收取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停止使用該等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閣下如欲撤回閣下給予本公司的同意,請聯絡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保護主任(詳情參閱下文)。

個人資料的查閱和更正: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閣下有權查明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更正 任何不準確的資料,以及查明本公司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常規。閣下還可以要求本公司告知閣下本公司所持個人資料的種類。

查閱和更正的要求,或有關獲取政策、常規及所持的資料種類的資料,均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至:

個人資料保護主任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4樓

電話:(852)3999 5519

傳真:(852) 2892 0520

本公司有權就因處理任何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