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饒傳承儲蓄保險計劃 II
豐盛的未來,源於今天的規劃。
裕饒傳承儲蓄保險計劃II (「本計劃」),透過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為您的財富帶來長線增值潛力。同時,您可靈活運用財富,為自己和家人成就美好生活;更可輕鬆傳承財富,與後代分享豐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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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潛在回報 助您累積財富
本計劃是一份分紅保險計劃,為您提供潛在財富增長回報,其保單價值包含兩個部分: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
保證現金價值 會隨著保單年期增長,讓您的財富穩步上升。
終期紅利1 為一次性分紅,並非保證,將於第2個保單週年日起於特定情況下派發。
期滿利益 為財富增值
當受保人年屆138歲時,本計劃將會發放期滿利益,金額相等於保證現金價值,加上非保證終期紅利1(如有),惟需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靈活運用財富 配合理財需要
您可選擇以調低基本金額2的方式,提取保單內的部分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以實踐個人的財務目標,惟保單價值將會相應減少。
此外,您亦可以保單貸款方式借出部分保證現金價值,作應急之用,而保單仍可維持生效。保單貸款需繳付利息,而利息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 財富代代傳承
我們明白您希望為摯愛家人提供充裕的財富及安穩的生活,因此本計劃特設「轉換受保人選項」3。您可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或之後,並於受保人在世期間,無限次轉換受保人。於每次轉換後,保單之保障年期會延長至新受保人138歲,使財富不斷滾存,並可代代傳承。
後補受保人安排 輕鬆延續保障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及保單生效期間,同時指定最多兩名後補受保人4,並訂立後補受保人的先後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我們將會按照相關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新受保人,確保保單可以繼續生效,延續對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壽險保障 讓摯愛倍感安心
身故賠償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間不幸身故及保單內並未有任何後補受保人,受益人可獲發身故賠償,其金額相等於下列較高者為準:1) 本計劃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之101%;或
2) 受保人身故日的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如有)之總和;
並需從中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當支付身故賠償後,保單會隨之終止。
身故賠償領取安排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時,訂立身故賠償領取安排。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以現金形式定額向受益人支付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5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同時派發。假如受益人於收取身故賠償期間離世,我們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身故賠償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金額少於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單持有人沒有明確訂立領取安排,我們將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予受益人。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區患病或因意外受傷,可免費獲得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6的周全保障。
簡易核保
為使您可以輕鬆實現人生大計,本計劃提供簡易核保,毋須驗身,申請簡便。
裕饒傳承儲蓄保險計劃 II
投保年齡 | 15天至 80 歲 | |
保障年期 | 至最新受保人138歲 | |
保費供款年期 | 5年 | |
保費繳付模式7 | 年繳 / 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8 | |
保單貨幣 | 港元/美元 | |
投保年齡 | ||
15天至75歲 | 76歲至80歲 | |
最低基本金額2 | 64,000港元/8,000美元 | |
最高基本金額2 | 120,000,000港元/15,000,000美元 | 30,000,000港元/3,750,000美元 |
備註:
- 終期紅利為一次性紅利,而且為非保證。於保險建議書展示的終期紅利只作參考。已公佈的終期紅利並非永久構成保單的一部分,其金額可於其後公佈時減少或增加。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在某些情況下,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可能為零。終期紅利金額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投資的表現影響,因此該金額相對較為波動且不時上升下跌。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終期紅利之權利,過往紀錄並非未來表現的必然指標。有關詳情請參閱「重要資料」第5及6項,以及「非保證利益」風險。
終期紅利將於第2個保單週年日起的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支付:- 本公司支付身故賠償時(只適用於當受保人身故日當天的基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之總和高於基本計劃之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1%)﹔
- 保單退保時﹔或
- 保單到了保單滿期日時。
- 「基本金額」指承保表或批註上列明為「基本金額」的金額,只用作計算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並不適用於計算身故賠償。若基本金額於保單有效期內被更改,以上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亦將作相應調整。
- 新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滿意的可保權益,且年齡必須為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我們不時釐定的條件。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現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須仍然生存及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轉換受保人而改變。
- 後補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滿意的可保權益,且年齡必須為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我們不時釐定的條件。後補受保人的申請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後補受保人成為受保人而改變。
- 利息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並不屬於保單的一部份。本公司不會對其服務素質作保證,亦不會就有關服務負任何責任。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2%,最低收費為100港元/1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4.5%,而有關利率為保證。
重要資料:
免責聲明
重要資料:
有關產品完整的定義、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有關產品的保單文件。此外,請詳閱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重要資料:
有關產品完整的定義、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有關產品的保單文件。此外,請詳閱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保單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或「我們/我們的」)承保,中國人壽(海外)負責保單的內容、核保及賠償事宜。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產品所涉及的風險,以及考慮產品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
- 所有核保及理賠決定均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我們將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接受或拒絕投保申請,如屬拒絕申請個案,我們將退回全數已繳交之保費(利息除外)。
- 除外責任 - 如受保人參與下列活動或下列情況直接或間接引致的後果發生在受保人身上,則不在本保單下意外身故保障的責任範圍內:(a) 在宣戰或不宣戰之戰爭、內戰、革命或任何軍事行動;(b)叛亂、騷動、暴動、罷工或恐怖活動;(c) 由於核子武器、核子游離輻射、核子燃料或其燃燒後產生的廢料所致輻射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燒包括自發的核子分裂在內;(d) 在宣戰或不宣戰之戰爭期間、任何軍事行動期間或鎮壓叛亂時,受保人服役執行任務; (e) 直接或間接因受保人參與空中飛行引致,如受保人以乘客身份乘搭商業航空公司按規定的載客航線行駛的飛機除外;(f) 無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受保人作出或企圖作出蓄意自我傷害或自殺(不論是否屬重刑罪) ; (g) 分娩、懷孕、小產或墮胎,盡管由意外引致加速或產生;(h)受保人因疾病、傳染病或非意外事故而施用外科手術; (i) 毒藥、毒氣或毒霧,不論服用或吸入時自願與否。受保人在火災中意外吸入者除外;(j)受保人以專業運動員身份參與運動或透過該運動賺取收入或報酬;(k) 受保人參加狩獵、攀山、賽車、賽馬、滑雪、滑水、潛水、降傘、飛翔、拳擊或其它各種競賽或表演; (l)事故發生時,受保人正以職業司機身份在香港及澳門以外地區進入、駕駛、操作、維修、乘搭或離開車輛或任何陸上運輸工具; (m) 被襲擊、被謀殺、叛亂、暴動、民事騷亂、罷工或進行逮捕,而事發時受保人是全職或兼職警務人員或受訓學員,或是懲教署官員或成員;或 (n)被襲擊、被謀殺、叛亂、暴動、民事騷亂或罷工,而事發時受保人任職消防員或以消防員身分當值並在發生火警時參與滅火或救人及保護財產活動。
另一方面,本產品小冊子所載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重要不保事項及限制的詳盡條款及細則,例如不可爭議條款、自殺及欺詐等,請參閱「保單規章」。 - 欠繳保費/自動保費貸款 -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期准時繳交保費。倘若在繳費寬限期前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保費將以貸款方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所有保單貸款均帶利息,並以我們不時采用的利率計算,而有關利率則刊登於公司網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將成為保單負債的一部分。當貸款餘額相等或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將會被取消而您將蒙受有關保障及財務損失。在此情況下,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包括利息),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 紅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計劃屬於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保險計劃,從保單收取的保費將會按中國人壽(海外)之投資策略投資在不同資產上。保單持有人將根據其保單利益條款內有關條款透過宣布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分享中國人壽(海外)投資資產中的盈利。中國人壽(海外)會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時確保保單持有人和中國人壽(海外)之間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國人壽(海外)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紅利及/或積存利率一次,現時紅利及/或積存利率的預期並非保證,改變會隨著相關保單的整體表現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理賠、續保率、過往經驗及對未來展望。此外,中國人壽(海外)亦會考慮所有因素的過往經驗及未來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資回報 - 包括利息收入、紅利收入、息率前景及與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動。
保單持續性 - 包括保單終止及部分退保的經驗。
注:過往紅利派發或派息的表現,並不代表本保單將來派發紅利或派息的指標。 -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 中國人壽(海外)致力維持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提供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投資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如政府及公司債券在內的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證的財政責任。為提高資產的財務表現,中國人壽(海外)會投資於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工具如互惠基金、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於物業或商業機構。
投資組合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區及/或行業。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改變。中國人壽(海外)會於年結通知書內就有關改變而造成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變更及對保單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中國人壽(海外)目前就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產品之投資策略如下:資產類別
目標資產組合(%)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30% 至90%
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
10% 至70%
有關中國人壽(海外)過往紅利的資料、紅利及/或派息理念、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 - 冷靜期之權利 - 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惟您必須未曾於本保單下作出過任何索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發出新保單或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21日內(以較先者為准),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本產品有哪些風險?
信貸風險:
本產品由中國人壽(海外)發出的人壽保險產品。任何已繳保費將成為我們的資產的一部分,而我們的財務實力將影響我們履行保單條款的責任,因此本產品受我們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退保風險:
本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彙率及貨幣風險: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例如政治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而在轉換貨幣時也可能因彙率波動而招致經濟損失。您應留意潛在的貨幣風險並決定應采用哪種保單貨幣。
通脹風險:
由於通脹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即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所有有關保單條款及責任,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及/或回報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流動性及提取風險:
您須持有保單及繳付保費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滿期日前退保,您將蒙受財務損失。倘若您從保單中提取部分款項,將會影響您的保單價值、身故賠償及其他保單價值及需繳付有關手續費(如有)。
非保證利益:
本計劃包括非保證利益及/或回報。將來可得的確實利益及/或回報可能與產品資料所顯示之利益及/或回報不同,而產品資料僅作說明之用。
保單終止:
倘若(a) 本保單失效或退保;(b) 本公司已支付保單期滿利益;(c) 本公司已賠付身故賠償; (d) 於保費到期後31日內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保證現金價值;或 (e) 本保單的負債等於或多於本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單將會被取消。
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包含之所有資料,包括文字、圖表、相關網站或其他項目只作一般參考用途,並非旨在提供適用於各產品及服務的所有條款及不適用範圍。詳細資料請參閱實際保單或有關產品或服務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