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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享息儲蓄保險計劃

年年享息儲蓄保險計劃

Product Summary

年年享息儲蓄保險計劃(「本計劃」)助您規劃未來,成就精彩自在人生。本計劃定期發放保證可支取現金,提供穩定收入來源,同時透過非保證紅利及終期紅利,帶來長線財富增長潛力。您更可將財富傳承後代,為摯愛締造豐碩未來。此外,本計劃亦備有靈活的保障支付選項,全面配合您的理財需要

於推廣期內成功投保,可享10%首年保費折扣! 按此了解優惠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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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可支取現金

 

轉換年金權益

 

雙重潛在回報

 

財富代代傳承

 

後補受保人安排

計劃特色

 保證可支取現金 坐享持續收益

由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本計劃將每年派發保證基本可支取現金,直至第30個保單週年日。於第10、第20及第30個保單週年日,您更可獲得保證額外可支取現金。本計劃提供的穩定回報,有助您實現不同財務目標。

保單週年日 保證基本可支取現金(基本金額1之百分比) 保證額外可支取現金(基本金額1之百分比)
第1至9個 1.25% -
第10個 1.25% 2.5%
第11至19個 1.25% -
第20個 1.25% 2.5%
第21至29個 1.25% -
第30個 1.25% 2.5%

您可將保證可支取現金累積於保單內滾存生息2,亦可選擇提取3,或用以繳付未來保費。

 雙重潛在回報 助您累積財富

為進一步助您累積財富,本計劃由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將每年派發非保證紅利2(如有)。您可將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於保單內滾存生息2,亦可選擇提取金額3。此外,本計劃將由第9個保單週年日起提供終期紅利4(如有),助您進一步推高潛在回報。

 期滿利益 為財富增值

當受保人年屆138歲時,本計劃將會發放期滿利益,金額相等於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2(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2(如有),以及終期紅利4(如有),惟需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 財富代代傳承

本計劃能助您不斷滾存財富,並代代傳承。您可由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及受保人在世期間,隨時無限次轉換受保人,而保單之保障年期會延長至新受保人5138歲。

 後補受保人安排 輕鬆延續保障

於受保人在世及保單生效期間,您可同時指定最多兩名後補受保人6,並訂立後補受保人的先後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我們將會按照相關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新受保人,確保保單可以繼續生效,延續對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壽險保障 讓摯愛倍感安心

A.人壽保障

假如受保人於保單生效時身故及本計劃內並未有指定任何後補受保人6,我們會向受益人提供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
累積到期已繳保費扣除已派發之保證可支取現金後的101%,或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壽險之保證現金價值,以較高者為準;
+ 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2(如有);
+ 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2(如有);
+ 終期紅利4(如有);
─ 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B.意外身故保障

本計劃亦提供意外身故額外賠償予受益人。受保人一旦不幸意外受傷而身故,受益人可享額外保障。受保人年屆66歲之前及保單生效日起首10個保單年度內,倘受保人因意外引致意外受傷,且自意外受傷發生當日起計180日(包括首尾兩日)內因該意外受傷引致身故,及本計劃內並未有指定任何後補受保人6,除身故賠償外,本計劃會額外賠償基本金額1的100%或500,000港元/62,500美元(以較低者為準)予受益人,保單亦會隨之終止。
若受保人同時受保於其他由本公司繕發的保單,本公司就所有保單內有關受保人因意外而身故的總賠償金額不超過 1,000,000港元/125,000美元。

C.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的領取安排

您可在受保人在世時,訂立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領取安排7,而兩者的領取安排必須相同。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定額向受益人支付相關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金額少於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單持有人沒有明確訂立領取安排,我們將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予受益人。

 自選全數退保支付方式 靈活自主

如因財務狀況而需作出全數保單退保,本計劃將支付退保價值,惟需扣除所有未繳付的保費(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您可自選以一筆過8或分期9方式收取有關金額10,令資金調配更具彈性。
就分期方式而言,於保單生效期間,及由受保人年屆65歲的保單週年日起及其後每個保單週年日的30日前,您可選擇行使「轉換年金權益」,將保證現金價值、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2(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2(如有)及終期紅利4(如有),於扣除所有未繳付的保費(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後轉換為年金,上述金額將轉移至「轉換年金權益戶口」並成為年金總額。您可選擇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以現金形式收取年金,作為穩定的退休收入來源。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區患病或因意外受傷,可免費獲得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11的周全保障。

 簡易核保

為使您可以輕鬆實現人生大計,本計劃提供簡易核保,豁免驗身,申請簡便。

計劃細節

年年享息儲蓄保險計劃

投保年齡: 15天至80歲
保障年期: 至最新受保人138歲
保費供款年期: 5年
保費繳付模式: 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12、或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13
保單貨幣: 港元/美元
最低基本金額1 80,000港元/10,000美元
最高基本金額1 40,000,000港元/5,000,000美元

備註:

  1. 「基本金額」指承保表或批註上列明為「基本金額」的金額,只用作計算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並不適用於計算身故賠償。若基本金額於保單有效期內被更改,上述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亦將作相應調整。
  2. 紅利及利息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紅利實際派發金額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分紅業務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及理賠等因素。
  3. 您可隨時提取可支取現金及/或紅利而不會被收取任何費用,然而提取可支取現金及/或紅利將會影響保單價值及身故賠償。
  4. 終期紅利為一次性紅利,而且為非保證。於保險建議書展示的終期紅利只作參考。已公佈的終期紅利並非永久構成保單的一部分,其金額可於其後公佈時減少或增加。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在某些情況下,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可能為零。終期紅利金額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投資的表現影響,因此該金額相對較為波動且不時上升下跌。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終期紅利之權利,過往紀錄並非未來表現的必然指標。有關詳情請參閱重要資料第5及6項,以及「非保證利益」風險。
    終期紅利將由第9個保單週年日起,於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支付:
    1. 在本計劃支付身故賠償時;或
    2. 保單退保時;或
    3. 保單到了保單滿期日時。
  5. 新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滿意的可保權益,年齡必須為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我們不時釐定的條件。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現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須仍然生存及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意外身故保障(如有)、保證可支取現金(如有)、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如有)、轉換年金權益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轉換受保人而改變。
  6. 後補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滿意的可保權益,後補受保人於申請時之年齡必須為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我們不時釐定的條件。後補受保人的申請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意外身故保障(如有)、保證可支取現金(如有)、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如有)、轉換年金權益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後補受保人成為受保人而改變。
  7.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同時派發。假如受益人於收取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期間離世,我們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8. 若選擇一筆過方式,保單將於全數支付退保價值後隨即終止。
  9. 若選擇分期方式,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證可支取現金(如有)、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如有)、非保證終期紅利(如有)、期滿利益、身故賠償、意外身故保障(如有)、轉換受保人、後補受保人及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將隨即不適用。同時,仍未派發的年金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年金同時派發。假如保單持有人(即年金領取人)於年金入息期間身故,我們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年金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而保單亦會隨之而終止。
  10. 無論以任何形式收取保單退保的有關金額,有關金額可能較已繳保費總額為低。
  11.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本公司不會對其服務素質作保證,亦不會就有關服務負任何責任。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12.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13.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3%,最低收費為200港元/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2%,而有關利率為保證。

重要資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責任,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

重要資料
Disclaimer

有關產品完整的定義、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有關產品的保單文件。此外,請詳閱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1. 本保單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海外)」或「我們/我們的」)承保,中國人壽(海外)負責保單的內容、核保及賠償事宜。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產品所涉及的風險,以及考慮產品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
     
  2. 所有核保及理賠決定均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我們將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接受或拒絕投保申請,如屬拒絕申請個案,我們將退回全數已繳交之保費(利息除外)。
     
  3. 除外事項及限制 - 本產品小冊子所載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重要不保事項及限制的詳盡條款及細則,例如不可爭議條款、自殺及欺詐等,請參閱「保單規章」。
     
  4. 欠繳保費/自動保費貸款 -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期準時繳交保費。倘若在繳費寬限期前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所有保單貸款均帶利息,並以我們不時採用的利率計算,而有關利率則刊登於公司網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將成為保單負債的一部分。當貸款餘額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將會被取消而您將蒙受有關保障及財務損失。在此情況下,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包括利息),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5. 紅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計劃屬於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保險計劃,從保單收取的保費將會按中國人壽(海外)之投資策略投資在不同資產上。保單持有人將根據其保單利益條款內有關條款透過宣佈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分享中國人壽(海外)投資資產中的盈利。中國人壽(海外)會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時確保保單持有人和中國人壽(海外)之間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國人壽(海外)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紅利及/或積存利率一次,現時紅利及/或積存利率的預期並非保證,改變會隨著相關保單的整體表現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營運開支、理賠、佣金、續保率、過往經驗及對未來展望。此外,中國人壽(海外)亦會考慮所有因素的過往經驗及未來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資回報 – 包括利息收入、紅利收入、息率前景及與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動。

    支出 – 包括與產品直接(例如:佣金、核保支出、保單繕發及繳付保費費用)及間接(例如:一般行政費用)有關的費用。

    保單持續性 – 包括保單終止及部分退保的經驗。

      註:過往紅利派發或派息的表現,並不代表本保單將來派發紅利或派息的指標。  

  6.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 中國人壽(海外)致力維持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提供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投資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如政府及公司債券在內的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證的財政責任。為提高資產的財務表現,中國人壽(海外)會投資於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工具如互惠基金、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於物業或商業機構。

    投資組合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區及/或行業。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改變。中國人壽(海外)會於年結通知書內就有關改變而造成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變更及對保單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中國人壽(海外)目前就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產品之投資策略如下:
     
    資產類別 目標資產組合(%)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10% 至 50%
    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 10% 至 50%
    有關中國人壽(海外)過往紅利的資料、紅利及/或派息理念、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
     
  7. 冷靜期之權利 - 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惟您必須未曾於本保單下作出過任何索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發出新保單或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21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本產品有哪些風險?
信貸風險: 本產品由中國人壽(海外)發出的人壽保險產品。任何已繳保費將成為我們的資產的一部分,而我們的財務實力將影響我們履行保單條款的責任,因此本產品受我們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退保風險: 本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匯率及貨幣風險: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例如政治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而在轉換貨幣時也可能因匯率波動而招致經濟損失。您應留意潛在的貨幣風險並決定應採用哪種保單貨幣。
通脹風險: 由於通脹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即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所有有關保單條款及責任,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及/或回報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流動性及提取風險: 您須持有保單及繳付保費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滿期日前退保,您將蒙受財務損失。倘若您從保單中提取部分款項,將會影響您的保單價值、身故賠償及其他保單價值及需繳付有關手續費(如有)。
非保證利益: 本計劃包括非保證利益及/或回報。將來可得的確實利益及/或回報可能與產品資料所顯示之利益及/或回報不同,而產品資料僅作說明之用。
保單終止: 倘若(a)受保人身故;(b)於保費到期後31日內仍未繳交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現金價值;或(c)未償還的貸款額相等或超過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單將會被取消。

附加晚期疾病利益保障在下列任何情況下即終止﹕
  • 本計劃滿期、失效、終止、或退保
  • 此附加保障已作出賠償

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包含之所有資料,包括文字、圖表、相關網站或其他項目只作一般參考用途,並非旨在提供適用於各產品及服務的所有條款及不適用範圍。詳細資料請參閱實際保單或有關產品或服務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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