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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就业」计划最新资讯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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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及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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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公布,政府「保就业」计划将于5月25日起接受申请,合资格的雇主及自雇人士可向政府申请为期六个月的财政支援。有关强积金或强积金豁免职业退休计划户口须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开设。

第一期补贴

  • 申请时间:于2020年5月25日至6月14日
  • 申请方法:透过政府「保就业」计划网上递交申请www.ess.gov.hk
  • 发放时间:提出申请后三至四星期
  • 涵盖工资补贴时间:补贴将分两期向雇主发放,第一期为2020年6月至8月

第二期补贴涵盖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资,政府预计于2020年9月发放。

申请资格

  1. 雇主*
    • 所有为雇员作出强积金供款或有设立强积金豁免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
    • 涵盖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及行业计划的「一般雇员」,不包括临时雇员
    • 涵盖强积金计划下65岁或以上的雇员
    • 该些户口须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开设
  2. 自雇人士*
    • 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开立强积金户口,并于同日仍未取消户口的自雇人士

*部分雇主 / 自雇人士不具申请资格,详情请参考上述「保就业」计划网站。

网上申请所需资料及上载文件

     参与强积金计划的雇主

  1. 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机构登记相关资料
  2. 强积金受托人名称
  3. 强积金计划名称(需要涵盖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有参与的所有强积金计划)及注册/参与编号
  4. 2020年3月合资格雇员(即工资并非由政府全数资助的雇员)的人数(只适用于由政府资助部分雇员工资的雇主)
  5. 雇主持有的银行户口编号及银行月结单的扫描副本

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所需资料及上载文件,请浏览上述「保就业」计划网站。

     自雇人士

  1. 强积金受托人名称(自雇人士名称必须与强积金受托人纪录相符)
  2. 强积金计划名称(只需填写其中一个强积金计划)及注册/参与编号
  3. 自雇人士持有的银行户口编号及银行月结单扫描副本

工资补贴额

  • 雇主可选择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个月份作为「指定月份」,所有计算以此月份计算
  • 雇主部分的申请金额为「指定月份」的半薪,上限为每名雇员9,000元
  • 自雇人士的补贴为一笔过7,500元,不论该自雇人士拥有多少个强积金户口

雇主申请承诺

  • 政府工资补贴全数金额用于雇员工资;及
  • 在接受政府工资补贴期间(第一期:2020年6月至8月)不会裁员,即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总数,不能少于2020年3月的雇员总数(无论当时有否支薪)

违反承诺后果

  • 取回:在接受补贴的三个月期间,若未有把领取的当月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同一月份的工资,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
  • 罚款:若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总数,少于2020年3月的雇员总数(无论当时有否支薪),雇主须向政府缴付罚款

政府设立的查询途径

  • 热线:1836 122
  • 电邮:enquiry@employmentsupport.hk
  • 可由2020年5月25日起致电热线,预约前往以下服务处查询:
    • 北角电气道180号百加利中心1701室
    • 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2507室
    • 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455号华懋荃湾广场1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