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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更改预设收款账户
服务介绍
在保单生效期内,保单持有人可新增或更改其已设定的预设收款账户。在成功登記预设收款账户后,如保单有任何給付及/或退款时,将默认支付至该预设收款账户。
实时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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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方式变更及更改预设收款账户申请表》
常见问题及重要须知

可以,重新登记的账户将会覆盖之前已登记的账户。

如果保单未有满期预登记,保单的满期金将会按已登记的预设账户入账至阁下账户。惟倘保单已成功登记保单期满利益预申请,期满利益将以该登记指示作出给付。

不可以,预设账户的户口只接受于香港银行开立的港元或人民币个人账户。

不可以,预设账户只能以新的账户资料覆盖,不能删除。

已转让保单、破产保单、保费融资保单、保单状态为非有效、公司保单以及保单暂时由保单暂托人管理情况下(如适用)均不于线上/APP办理申请。

银行账户持有人必须为保单持有人,不接受联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