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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更改/终止后备保单持有人
服务介绍
委任/更改/终止后备保单持有人的服务是为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灵活的保单管理选择,允许保单持有人根据个人需求,委任或更改指定后备持有人,确保保单权益可传承与调整。
申请方式
《委任/更改/终止后备保单持有人》

后备保单持有人必需要年满18岁,并且须为现有保单持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孙/外孙,及与受保人存在本保险公司满意之可保权益,现时只限受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外孙或监护人。
不是。后备保单持有人需要在保单持有人身故后九十天内,填写并提交公司指定的相关申请表并提供认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并符合公司的相关行政程序以申请转换保单持有人。
可以。但保单持有人必须同时为保单设立后补受保人,否则委任后备保单持有人申请将会被拒绝。(只适用于指定人寿保险计划)
不可以。保单只可以委任一名后备保单持有人,并须经本公司确认及发出的批注作实后方为有效。
设立后备保单持有人不适用于下列保单:失效保单、已抵押的保单、保单持有人已破产、保单持有人为公司、保单持有人为联合持有人、已委任临时受托人的儿童保单、已指定不可更改之保单受益人、投资相连保单、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或提供家庭共享保障及/或关怀子女延伸保障的计划。
不可以,公司会视乎申请成功与否发出批文或跟进信予客户。
如果新保单持有人是内地居民,需亲身到香港办理有关手续。